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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的通知

发布:胡秀丽 时间:2021-09-17 浏览:


各位硕导老师

为规范双导师制培养模式,确保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常熟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管理办法(常理工科〔201513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新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的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导师推荐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2.在本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从事相应的技术、管理等工作,经验丰富,身体健康。
      3.具有较高的行业技术水平,在本行业内进行过比较系统的技术工作,熟悉行业发展的最新成果和动态,实践经验丰富。
      4.在行业领域有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经验丰富、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基本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报方式

请各位有意向推荐企业硕导的教师于922日前将《常熟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企业导师推荐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送给胡秀丽老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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