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分管实验室的实验实践教学归档材料的汇总、统计与收集;
2、负责分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调试、使用、维护、报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3、负责分管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耗材采购计划的申报工作;
4、负责分管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5、负责分管实验室的“三废”处理处置,固废、废液规范分类收集后上交至学院中心实验室指定地点;
6、负责分管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消防等工作;
7、服从学院实验室管理工作安排,及时完成学校/学院各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岗位考核
1、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暂定2年;
2、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及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二次不合格者退出相应管理岗位;因违反实验室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直接解聘。
三、实验室使用要求
1、高分子材料实训实验室为专业开放实验室,凡是申请使用实验室内设备的教师及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则,接受实验室管理老师的指导,并接受设备操作培训,培训合格方能有资格申请单独使用。
2、实验室正常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8:30-16:30。申请使用设备的同学需至少提前一天填写申请表单,经指导老师签字确认后递交到实验室管理老师处,由实验室管理老师根据设备使用及运转情况顺序安排,每次申请单一设备原则上连续使用不超过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周末或节假日使用实验室,使用者请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协商。
3、实验室相关设备多为大型设备,涉及加热、液压、传动等,存在安全风险。所有学生使用前务必做好操作培训及个人保护措施。使用前应提前检查设备运行状况,有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和管理老师沟通,由于使用者人为的误操作或者擅离正在运行中的设备,造成的安全事故、设备损坏等不良后果由使用者及其指导老师承担相关责任。学生在使用该实验室的相关设备时,其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
4、设备使用时借用的配套工具、量具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5、实验完成后,必须进行设备和实验室的卫生清理,垃圾倾倒及废料回收工作,设备及相关实验台上不得遗留个人样品或药品,至少要恢复实验室及设备该次使用前的状态。同时,认真填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设备遇到问题也应在记录表上有所记录,并告知管理人员。
6、如违反实验设备使用要求规定,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并通知其指导教师,责令整改;第三次则取消申请资格。
7、本方案由材料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该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材料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22.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