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入党公示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苏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意见”,决定对耿鑫玺等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11月6日至11月13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院(系、部门)党委反映。联系电话:52251841
附件: 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入党公示.doc
材料工程学院党委
2020年11月6日
【打印此页】【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