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关于建立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修订)(常理工质〔2015〕2号)”精神,建立听课制度,是了解教学情况,沟通教学信息,促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质量的行之有效的手段之一。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我院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我院教师的教学质量,制定本学期的听课工作安排要求,请各系落实计划内容。
一、各级领导、教师的听课量和听课要求
(一)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和系主任
1.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2. 学院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3.系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4. 学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和系主任的听课侧重了解教学环境、教学秩序、中青年教师的教学状态,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二)教学管理人员及专职学生工作干部
1.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学生工作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学时。
2.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旨在了解课堂教学实际情况和师生对教学的有关反映,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教学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3.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听课旨在了解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学风情况,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三)教师
1.实行系或专业内部教师相互听课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无高校教学经历的青年教师来校第一年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学时。
2.教师听课旨在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二、听课方式和听课范围
1.听课方式以参加各系组织的示范课和公开课听课为主,也可随机、随堂听课。
2.听课范围主要是全日制所开课程,本学期的听课重点是优秀教师的示范课和中青年教师的公开课。
3.听课内容包括:课堂讲授、实验、实训等教学环节。
4.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环境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系沟通。
5.学院督导组和各系在9月9日前制定听课计划并汇总给学院教学副院长。制定听课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督导组确定学院教学督导层面的中青年教师听课安排(听课对象、听课次数、听课意见反馈和反馈后的持续关注听课);
2)各系在学期的前期确定本系优秀教师的一门或者两门课程作为本系的示范课程,开展至少两次以本专业教师为主的示范课听课观摩学习;
3)各系在学期的中后期开展至少两次本系中青年教师(重点是新引进的青年教师,新引进教师每人必须开两次公开课)的公开课,组织本系教师听课,开展课程自评和互评工作,切磋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共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听课计划从第三周开始执行。
三、听课系统使用方法
为了被听课教师能够及时查阅听课评价情况及相关建议,同时也为二级学院或相关部门促进教师发展提供参考依据,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开发了教师听课管理系统。教师听课管理系统的登陆途径有以下两种:
(1)PC端登录方法
一是通过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学校综合评价-教师听课评价”登录(只能内网登录);
二是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处主页上点击“教师教学评价系统-教师听课评价”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同为教师工号(只能内网登录)。
(2)移动端登录方法
一是通过微信“企业微信-工作台-学校综合评价-听课评价”登录(内外网均可登录);
二是安卓版手机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安装软件登录(安装完成后,请先在“设置-账号设置”中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注册,账号和密码同PC端评价系统,内外网均可登录)。
四、听课制度组织管理
1.各系纸质听课记录表平时由各系自行存档,期末上交学院统一存档。
2.学院领导干部、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专职学生工作干部不能以上课替代听课,每学期听课情况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材料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