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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1-03-16 浏览:

 

关于规范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鼓励各位老师积极指导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加大了对院级项目的资助力度,每年资助立项60-80项(每项1000元)。因为该项目经费是从学院的耗材经费中支取,为规范该项目经费的使用,学院特制定以下使用办法。

1.该项目经费的使用,包括采购内容、自购比例、审批程序和报销办法参照学院2020年出台的《材料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该项目经费仅限用于采购药品、耗材以及小型实验设备维修费,不得用于采购生活用品以及办公用品等物品。

2.立项项目验收通过后才能使用该项目经费,可以与当年度的毕业论文经费打通使用,在申报采购计划时可以一起申报。

3.目前2019年立项项目已经验收,验收通过的相关项目经费可以在本学期使用;2020年立项项目目前还没有验收,还不能使用。

4.该项目经费的使用期限一般是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的次年6月30日截止,经费结余部分由学院收回。2019年立项的项目使用期限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如果本学期使用的可以增补相关采购计划于3月底前提交到实验中心。

本办法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请各位老师遵照执行。

材料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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