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
为进一步完善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根据省纪委监委有关工作要求,以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苏教师〔2020〕3号)精神,决定在全校教职工(包含教师、管理人员、职工)中,全面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重点围绕高校师德“红七条”和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贯彻落实情况。包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和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从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在招生、考试、推优、就业及年度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对学生实施猥亵、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督查安排
1. 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各二级党委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落实,按照督查重点内容,认真组织教职工全面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期限。
2.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做好督查,严肃追责。各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指向,发现和解决好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点。党委教师工作部和校纪委监督检查处将对各单位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隐瞒不报、工作敷衍、效果不佳、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自查工作,并填写《常熟理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查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经二级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0月30日前交党委教师工作部(知新楼406)。
附件:常熟理工学院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督查情况统计表.xlsx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常熟理工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部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