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学校将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自纠阶段(3月5日-3月11日)
各学院对照《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详见信息门户通知)、《常熟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综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4)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在此期间至少1名学院主要负责人参加,务必做到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工作全落实。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3月12日-6月30日)
集中检查阶段:3月12日-3月14日,由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长由冯勇担任,成员包括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科技产业处和保卫处相关人员,各二级学院分管实验室安全工作副院长和各学院实验室负责人。具体检查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专项检查阶段:3月15-6月30日,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实验室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准入和危化危废安全专项检查和机械电气安全专项检查,同时辅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校实验室进行不定期、不定点巡查,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
(三)学院隐患整改阶段(3月-7月)
针对学院安全自查和集中检查问题整改,相关学院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时完成整改,填报《2025年春季学期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常熟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表》(附件3),于3月21日前发送至邮箱:395770505@qq.com。
专项检查阶段安全检查问题整改要求另行通知。整改过程中,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实验室消防安全、危化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实验室危化废弃物和日常管理等方面,详见附件1。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当前实验室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业务就要管安全”的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责任感,深刻汲取近年来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切实扛起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的主体责任。
(二)按照省教育厅相关实验室安全检查通知的要求,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二级学院,学校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需要问责的,按照《中共常熟理工学院委员会问责办法(修订)》进行问责;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移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