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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 时间:2025-03-06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防范化解各类校园安全风险,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春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即日起,在常态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春季校园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安排

 (一)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专项检查

  即日起至3月15日,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实验室、学生宿舍、餐厅、图书馆、网络安全等专项安全检查。

  其他职能部门做好各自办公场所等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二)各二级学院(部)自查

  即日起至3月15日,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全面隐患排查。

  二、工作内容

  聚焦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管理情况、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治安防控情况、交通安全及电动自行车管理情况、建筑与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实习实训安全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联合专业部门、组织专业力量,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开展安全问题隐患自查自改,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全面起底、真改实改、动态清零。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本单位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安全无小事、隐患及时除”。

  2.各单位应建立预警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完善防范措施,将责任明确到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问题要及时解决,需要协调职能部门的,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及时开展整改“回头看”。

  4.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部)开展排查后,于3月15日前将隐患排查表等(表格见附件)报送邮箱bwc@cslg.edu.cn,联系电话:0512-52251039。


治安消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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